职业接触限值是噪声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部分国家在噪声标准或规范中提醒,应用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进行噪声风险评估时须综合考虑工作场所联合暴露风险(如噪声与耳毒性物质联合暴露)、高危人群、护听器的有效衰减作用等因素。
其中,澳大利亚、美国ACGIH以及瑞士在职业卫生标准或法规中列出了在噪声风险评估中应予以考虑的耳毒性物质,主要包括有机溶剂(如芳香族化合物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等。
各国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仅我国、印度、韩国采用基于脉冲次数与峰值声压级的脉冲噪声标准。该标准以军事噪声研究与等能量假说为基础,而基于等能量假说的脉冲噪声标准未考虑脉冲噪声的时域结构特点,且军事脉冲噪声与实际工业环境的暴露模式存在差异。
因此,我国基于军事脉冲噪声的现有脉冲OELs可能不适于评估工业环境噪声,亟待修订完善。美国OSHA、ACGIH、欧盟成员国、泰国等绝大多数国家采用C计权或者未计权噪声能量指标衡量脉冲噪声风险。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研究表明,脉冲噪声具有复杂的时域结构,其所致听力损失较稳态噪声更为严重,仅以噪声峰值水平作为评估指标,可能会低估听力损失的风险,但目前尚未有针对脉冲噪声有效评估的解决方案。峰度作为对时域结构敏感的间接量化指标,是完善脉冲噪声剂量反应关系的重要方向。
杭州爱华AWA5920型个体噪声剂量计,可以用于测量脉冲噪声。适用于工厂企业、环境保护、劳动卫生、教学、科研等领域。